为切实落实区市县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海原县纪委监委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区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在疫情防控中的监督检查任务,制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做到“八个严禁”,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督导检查,压实防控责任。按照县委疫情防控督查安排,县纪委监委围绕区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细。截至目前,先后派出8名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全县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下沉到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社区)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针对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落实、查纠失职失责等问题,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落实好值班、登记、排查、隔离、监测、报告等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加强对医疗卫生系统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对应急处置、医疗诊断、核酸检测、防控措施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确保履责到位,防控有效。
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延伸监督检查触角。各乡镇纪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成立疫情防控督查组,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各站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对每天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建立台账,汇总分析后上报。截至目前,乡镇纪委督查行政村147个、文化娱乐场所22个、餐饮商店36个、学校12个,发现整改问题86个。(海原县纪委监委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