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考核激发了大家的动力,干好干坏再也不一样了……”上犹县委第四组巡察干部洪艳接受考评后感慨道。
为进一步激发巡察干部队伍工作动力活力,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该县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优秀巡察组、优秀巡察干部(简称“双优”)评选考核办法,建立针对性强、可量化操作的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推动队伍建设、巡察质量“双提升”。
《办法》合理设计考核内容,分别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考核内容进行全面细化,解决了巡察队伍“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在巡察组层面,重点从“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深度、巡察规范化、巡察方式方法创新、巡察组能力作风建设、巡察整改顾问作用发挥、巡察宣传”等8个方面进行考核;在巡察干部层面,重点从“政治表现、能力素质、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突出科学性,重点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根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的不同,分类组建考评小组。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报告质量”的考核,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时现场评分考核;对巡察规范化、巡察方式方法创新,由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带领巡察办相关人员等深入巡察组驻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调研了解;对巡察整改“顾问”作用发挥,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相关人员考核评分;对巡察组能力作风建设,由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民主测评考核;对巡察干部表现,由各巡察组进行考核等。考核评定按照百分制量化计分,实行“一轮一考核”。
据悉,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巡察组、优秀巡察干部,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县通报表彰。巡察组连续两次考评排名末位的,由领导小组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考评为差的抽调巡察干部,将结果通报给被抽调单位。(上犹县巡察办 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