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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常态化评查促进案件审理水平提升

  • 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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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某违纪违法案存在审查调查不够深入,导致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不够明晰的问题……”“陈某某违纪违法案部分条款引用不够准确,应该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纪委监委向各县区通报当月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南宁市纪委监委围绕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要求,推行“六个一”工作法,一月一评查、一月一反馈、一月一整改、一月一例会、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持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成6个评查组,定期对12个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案件评查,分析汇总共性问题,对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提醒。

  从9轮案件质量评查来看,平均每个案件发现的问题数量大幅减少,案件平均得分从89.5分上升到了97.6分。今年1-10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496件,审结1619件,处分1485人,无退回补充调查或不起诉案件。3个案件获评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市、区)纪委监委精品案件。

  开展案件质量巩固年活动,每月举办一期审理业务沙龙,由市纪委监委主办及1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轮流承办,围绕事实依据是否充分、定性处理是否准确、程序手续是否完备、文书撰写是否规范等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加强审理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审理骨干人才培养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审理部门干部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干部轮岗交流。(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11/t20211104_253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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