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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 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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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干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走村入户察实情摸线索,守护群众利益。图为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在三江乡猕猴桃种植户家中了解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陶春 摄

  “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何志强向村民索要受灾救助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9日,北京市房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党中央赋予纪委监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7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9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万人。

  严肃查处微腐败,坚决亮剑“蝇贪蚁腐”

  8月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附近的一处停车场内,身着统一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引导泊车,场内蓝底白字的价格公示牌十分醒目。而之前,这座停车场因乱收费问题屡屡被市民举报。

  停车场乱收费、监管缺位、权力寻租等问题一直饱受群众诟病。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于今年5月中旬启动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重点围绕违规设置收费停车场(位)、违规设置收费标准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挖彻查相关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问题,规范停车管理行业秩序。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民生痛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坚决斩断伸向村(社区)“三资”的黑手。少数党员干部手握“小微权力”,行为却失管失控,贪污侵占村(社区)“三资”问题,屡禁不止。如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原村党总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方友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应收账款不入账、虚报工程款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财产共计830296元。方友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好处。如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司法局浮屠司法所负责人涂志雄,在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过程中,以私人车辆下乡调查需要油费为由,以每次200至400元的标准索取、收受审前社会调查对象或其亲属共计23人次5000元。2021年6月,涂志雄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坚决查处优亲厚友行为。少数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存在优亲厚友,甚至“厚己”的现象。如2019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公路管理站原站长马良生利用职务便利,私人承揽其管辖乡域内4条公路的修复工程,并收取工程费186686元。2021年6月,马良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如河北省邯郸市魏县沙口集乡贺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相臣于2018年8月,私自要求贺祥社区会计虚列保洁员名额两名,按每人每月工资700元标准,虚报冒领9个月工资共计12600元据为己有。2021年4月,李相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冒领的12600元已追缴。

  无论是嗡嗡乱飞的“蝇贪”,还是以权谋私的“蚁腐”,老百姓都深恶痛绝。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分析,“这些问题看起来都是小问题,涉及金额也不大,却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从严整治。”

  “常看万家灯火,常念百姓忧乐。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钢牙啃硬骨头的决心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上下联动施治,形成整治合力

  “网友何某某,您好!您反映的边民补助发放不合理问题,黑龙江省逊克县纪委监委已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您来出题”专栏,对群众反映的边民补助资金发放不合理问题的回复。

  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平台开通“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您来出题”专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选题。

  针对收集到的群众留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梳理归纳,相关问题转交相关地方或部门处置。截至9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征集群众意见建议10万多条,督办转办转送问题线索和群众诉求2642件,办结1446件。

  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指导意见,部署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832个脱贫县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着力整治在乡村振兴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到位以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推动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落实指导意见要求,不松不断、持续发力,认真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

  今年1至8月,江西省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510个,省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全省在涉农资金专项督查中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纪委监委针对“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农项目款项兑付不到位问题,推动将涉及40余户近13万元劳务费及分红款发放到农户手中。

  聚焦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作出部署。山西、黑龙江等21个省级纪委监委出台文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制度机制,上下联动推动常态化“打伞破网”走深走实。

  针对河北保定高敬池等20起重大黑恶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步跟进督办彻查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指导各地纪委监委对专项斗争中已立案未查结的案件加力攻坚,对新增黑恶案件涉腐涉“伞”问题深挖彻查。

  今年1至8月,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05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02人,移送司法机关574人。

  聚焦问题突出行业和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9月初,黑龙江省鸡西市群众反映的某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被拖欠的17万余元工资即将到账。该问题的圆满解决,与该省纪委监委开展的“点题整治”密切相关。

  “点题整治”是各地纪委监委通过广泛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线索,梳理归纳出本地区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并以此为小切口,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有益探索。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紧盯群众关切,确定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房地产领域信访、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农村集体“三资”、中小学“营养餐”、道路交通领域、窗口单位服务等7项“点题整治”重点内容。同时,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整治“自选”动作,如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对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工程建设涉及资金多,权力寻租空间大,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针对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今年6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具体整治、上下联动推动落实工作机制,促进监督监管同向发力。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已排查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项目81260个,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14个。

  “‘点题整治’就是把整治的选择权、评判权交给群众。”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让群众出题、部门答题、纪委监委监督,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接受群众的检验。

  福建省纪委监委开门推进“点题整治”,今年下半年先后两次组织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监委特约监察员,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一起走访察看“点题整治”项目推进情况,围绕“堵疏并举”提出意见建议18条,并形成走访报告,推进相关部门履职尽责。8月下旬,在省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福建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山东省纪委监委紧盯停车管理领域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督促市级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或直查直办,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查办质量,共督办线索95条。市、县(市、区)纪委监委集中精干力量,优先审查调查,对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8月以来,全省共查处停车管理领域问题121起,处理134人,党纪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医疗领域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问题、养老社保领域虚报冒领社保金问题、执法司法用权不公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还须立足教育引导,着眼防范在前,推进制度创新,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全面履行职责,协助、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监督贯通,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把监督贯穿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全过程,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信息不明、公开不实,给基层“微腐败”留下空间的情况,牵头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探索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搭建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全面公开全市村集体“三资”,构建阳光公开与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2251个村(社区)已参与“三资”公开,公开资金总额470.31亿元,公开资产总量10.62万项,以阳光公开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深化以案促改,云南省普洱市纪委监委明确凡是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件主办人都要在案发部门或单位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剖析宣讲,督促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最近,普洱市纪委监委到农业农村局召开了一次警示教育剖析会,聚焦该局典型个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警示宣传教育,让该局的干部深受触动,先后有34名党员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明有关问题。

  着眼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研判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对症施治,督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动监督常态化。浙江省纪委监委对交通领域开展全行业廉政风险排查评估,梳理出10大类32种风险隐患,构建权力运行监测、案件统计分析、综合分析研判等配套工作体系。

  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山东省纪委监委针对梳理出来的停车管理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省纪委监委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个省直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停车管理各部门职责,从规划、管理、立法、执法等方面解决停车难题。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张胜军 陆丽环)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szzx/202111/t20211111_116605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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