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抚顺市抚顺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年”活动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做实“一号工程”,以“五个优化”为工作目标,不断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强基固本,优化队伍建设。畅通县纪委监委与乡镇纪委干部双向交流渠道,县乡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纪委书记,全县8个乡镇“两专三兼”全部配齐。同时,严格按照“三位一体”有关要求,95个行政村及2个社区,全部重新聘任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夯实了基层监督力量,扎紧织密了基层监督网格。截至目前,新聘任正风肃纪监督员已发现有关问题线索45件,在强化基层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探头”作用。
专题突破,优化基层培训。县纪委监委立足基层实际,在选准配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基础上,通过基层培训“三个+”,做好队伍建设的“后半篇文章”。一方面抓思想+抓理论,在培训中既依托党史、纪检监察发展史,强调思想共性“面”的提升,又围绕基层工作理论需求,以“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活动为载体,针对性地突出理论需求个性“点”的讲授,先后组织8个乡镇“两专”“两员”分级分类培训364人次,夯实了思想根基、补齐了理论短板,形成思想、理论双促双提升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抓帮带+抓实例,以“结对帮带”作为培训提升的有力手段,先后组织业务骨干与对口联系乡镇纪委“两专”建立帮带对子8对,组织纪检监察“新”兵参与专案查办10余件,进行“一对一”跟案学艺20余人次。同时,通过分享全省其他市县区优秀正风肃纪监督员典型事迹,梳理监督办法,为新任监督员有效发挥作用起到“抛砖引玉”的良好功效。第三方面是抓流程+抓合力。围绕“干什么、怎么干”问题,编发了正风肃纪监督员工作手册,推进基层监督工作标准化模板化。同时,积极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活动深度结合,促使“两专”“两员”以培训提升为契机,立足职责定位,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发现问题线索、相互配合促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
提质增效,优化机制保障。县纪委监委按照“五项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地域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建立了2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监察室也全部进行了合署办公。在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制度机制的基础上,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全面落实“乡案县审”工作。今年以来,共审理乡镇案件29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11人。此外,借鉴“未巡先改”经验,聚焦案件审理发现共性问题进行定期通报,案件审理室先后制发审理简报2期,推动各乡镇纪委和相关部室组进行对照自查、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413本案卷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实现了应改尽改。
精准发力,优化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某乡镇司法所在司法调解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补助金的情况,认真研判、细致摸底、以点拓面,持续深化该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12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真正打破了就案查案的固化思维,实现了小切口“破题”,大整治“净化”的良好成效。
正向激励,优化考核评价。县纪委监委将基层减负工作与完善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相结合,研究制定了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将开展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审查调查等情况针对性地纳入考评范围,考核评价加大了对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等情况的考核权重。同时,对乡镇纪委的考核,围绕主动发现问题、问题线索增幅、立案审查调查等情况,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注重了考核的全面性。自考核办法实施以来,既完善了考评制度,又加强了正向激励,推动各部室组及乡镇纪委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持续打造一支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