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学校食堂学期结余款用于支出校务津贴、班主任津贴、教学奖金、教师节福利等,通山县某中学3名教职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根据中央纪委集中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要求,通山县纪委监委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切身利益。
连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会同该县教育部门深入各中小学校,对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进行“体验式”监督检查,全力确保学校食堂领域阳光、高效、优质。
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实效,该县纪委监委把整治的“利剑”交到主管部门手里,督促全县有学生食堂的93所学校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食材采购、日常管理、财务收支等重点环节,围绕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程序不规范、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等10项整治内容,按照时间节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再监督”职责定位,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现场签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各中小学校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时限和要求,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明察暗访8轮次,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30余个,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追责问责3人。(通山县纪委监委阮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