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在受处分后依然加强对我倍加关爱,不断关心我、引导我、帮助我,让我干出了一番‘成绩’,重新得到了组织的肯定……”近日,宁夏中卫市一名处分期满重新被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说。
不仅要让“跌倒”干部站起来,更要让他们干起来,使“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近年来,中卫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注重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健全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关爱回访体制机制,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温暖和帮助,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让掉队干部跟上来,实现“帮助一个、带动一批、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
督促压实帮带主体责任:以“真心”唤“信心”
“宣布处分时,感觉组织已经把我放弃了,自己前途无望了,但后来组织不断多次找我谈话,帮我打开心结,减压鼓劲,让我信心倍增……”中卫市公安局民警王某某被问责后,局领导主动多次找他谈话。
“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中卫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帮助“跌倒”党员干部改过自新,重拾信心再出发,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好教育引导和帮扶作用至关重要。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今年年初,中卫市纪委监委出台硬核措施,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汇报个人思想、主动引导帮教等措施,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查找问题根源,认错悔过担当作为,并要求每季度将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表现情况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卫市公安局18名干警因失职失责被问责,士气低迷、斗志消沉,局党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整顿为契机,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扎实开展思想引导、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塑工作、生活信心和自身形象,不让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掉队。
中卫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多名党员干部因违规被问责,不同程度产生思想疲软、工作热情减退、责任心下降等现象,该支队及时疏导沟通、帮扶挽救,从思想上、心态上“松松绑”“暖暖心”,帮助纠正“处分是对党员干部的全盘否定”的错误思想,使他们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敢干肯干的干事创业氛围。
组织的关心和帮教,使大多数受处分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在疫情防控期间,多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变“压力”为“动力”
“受处分后,纪委监委同志耐心教育、帮助我,使我正视所犯问题,及时调整心态,积极投入工作,以实际成绩回报组织……”中卫市统计局领导干部陈某某在回访教育时诚恳地说。
年初,陈某某因违反工作规定被市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后,她痛定思痛、摆正心态,变压力为动力,积极发挥特长,组织编印了《回眸“十三五”》《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材料,受到中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和充分肯定。转任市妇联副主席后,在新工作岗位上继续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回访教育是管党治党应有之义,是纪委监委应尽之责,是一项硬任务,必须访、用心访、访到位、见效果——这是中卫市纪委监委对做好回访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
近年来,中卫市纪委监委认真抓好纪律处分“后续工程”,建立健全常态化回访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对所有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做到“全覆盖”。在回访教育前,下大力气做足“功课”,对回访对象所受处分处理情况列出台账,充分了解回访对象的个人情况、受处分处理原因等,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了解他们目前的思想状况,并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采取个性化施教,量身定制回访“套餐”。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等方式,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疏解精神压力,化解不安因素,消除心理障碍,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鼓励其重拾工作和生活信心。
今年8月份,市纪委监委对2020年以来的20个单位5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不少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回访中深受感动,感激组织不抛弃不放弃。市文物管理所领导干部石某某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问责后,心存懊悔、沮丧泄气,情绪有波动、信心遭打击,认为事业前途走到了头,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时回访教育,引导他认清错误、调整心态,踏实工作,使其重树信心,利用专业特长,帮助年轻干部分析解决文物保护专业问题,精心开展业务指导,有效发挥了老文博工作者传帮带作用。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明纪律、知敬畏、守规矩。开展回访教育,让“掉队”的党员干部真正知错、认错、改错,化压力为动力,焕发新的热情,攻坚克难、干事创业。
对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荐使用:让“有错”变“有为”
“犯了错不可怕,可怕的是过而不改,一错再错,只要肯干,总会有收获、得认可……”中卫市沙坡头区领导干部穆某某得知自己的工作被上级部门认可后这样说。
2021年4月,穆某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被问责后,坚决改正错误,变“有错”为“有为”,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本职工作,尤其是创新开展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社区进校园”工程得到国家层面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认可,并在全区推广。
“培养不易,能修不弃,受处分党员干部只要有挽救的余地,只要能积极改正,就应该为他们搭舞台,提供继续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的机会。”中卫市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实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帮“跌倒”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干起来、跟上来。
近年来,中卫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影响期满后,中卫市纪委监委采取调研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干部面谈等方式,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开展影响期满考核评价。同时,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将受处理处分人员纳入正常的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评优选优、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对处分期满、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提出进一步使用的建议,树立“让有为者有位、有错者有为”的鲜明导向,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刘某某因曾经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工作时履职不到位,后调入中卫被市监委问责,处分期间,他不但没有气馁,而且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主动深入一线,面对面为用地单位解决问题,还有效化解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超容积率建设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因工作成绩突出,刘某某被市纪委监委推荐给组织部门,今年9月份他被提拔重用。他说:“党组织对我的处理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及时教育我、帮助我,还搭建干事舞台,让我有了今天的成绩。”(中卫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