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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做深做实以案促改 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 时间: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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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阜康市委针对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丁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市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市委班子成员逐一对照“一案五查”“六对照六查找”要求,检视自查自身问题,为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准备。

  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是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工作。昌吉州纪委监委把深化以案促改作为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提升腐败治理效能的有效途径,督促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警示教育、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约谈“一把手”、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等措施,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督促深入反思根源,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确保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该州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以案促改动员会,宣读处分决定、案件通报、忏悔书、廉政忠告书,班子成员代表和重要岗位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会后分层级进行廉政谈话,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现场庭审。“利用身边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更具说服力和实际效果”,昌吉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别是参加现场庭审,警示作用直抵心灵。

  由州党委常委约谈发案单位“一把手”,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陪同谈话,是昌吉州纪委监委压实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已有8名州直单位和县市“一把手”被约谈。州党委常委着重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提出要求,强调通过以案促改成效验证“一把手”履责情况;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与“一把手”详细分析单位重要廉政风险点和风险岗位,让“一把手”充分认识到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共同研究预防举措,确保措施直指要害。

  今年9月,昌吉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联合派驻机构查处州人社局两起私车公养案件后,向该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深入自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该局全面自查了近5年来公务用车情况,追回私车公养款项4万余元,分管公车管理工作的3名班子成员被提醒谈话。“此次州纪委向我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给我打了一针‘清醒剂’,让我认识到单位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纪律检查建议书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发挥了指导作用。”州人社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除此之外,昌吉州纪委监委深入挖掘典型案件案发原因,对反映出的廉政风险、制度漏洞、监督缺失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州、市公安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结合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分级分类剖析案件共同点,总结规律性,确保了全州公安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

  据悉,昌吉州纪委监委今年已向2个县(市)委、州直4个部门单位党组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并同步强化督导、综合评估整改成效,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昌吉州纪委监委 樊斌奇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55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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