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第9次组务会(党小组会),集中传达学习《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政治标准要更高 党性要求要更严 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读本(党性要求篇)》部分章节和案件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充分认识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办案水平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持之以恒学理论、学新规,不断转观念、提素质、强本领。坚持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个人自学、组织集中学习等形式,做到常学常新、学深悟透,以案管工作高质量助推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要树立大局观念,坚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的重要指导思想;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案件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案件管理的整体效能;要不断改革创新,以发展的思路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案件管理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方法、新举措,保障审查调查、“走读式”谈话等工作安全,切实把工作安全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当好“审查员”,严把案件入口关;当好“监督员”,严把案件流程监控关;当好“信息员”,严把案件数据分析关;当好“服务员”,严把信息咨询和查阅卷宗接待关;当好“评查关”,严把案件质量关。(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