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有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38家,由教育、市监、消防等部门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检查行动,责令8家机构限期整改,责令2家机构停办……”
“专项整治以来,共检查涉危化品企业243家次,查处5起违法问题,已处罚金额共计32万元……”
日前,浙江省缙云县纪委监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地督查,走访听取了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整治、危化品企业“低、小、散”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的汇报。
专项治理,就是向问题亮剑,以实效兜底。在明确15个牵头部门基础上,缙云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除实地督查外,缙云县纪委监委还采取推进会专题部署、日常监督、电话抽查、书记督办、成果展示、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监督推进。
监督要落在日常,缙云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监督优势,通过查看台账、开展谈话等方式进行“贴身”监督,重点对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工作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有力,形成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督导81次。
“我们建立专项治理月报送和月通报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督查,坚决杜绝‘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说。
专项治理开展得如何、成效如何?群众说了算。缙云县积极引入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及时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公布专项治理的15个项目和牵头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并对监督举报电话开通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无人接听、接听不及时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同时,该县建立问题线索领导督办制度,其中有2条县级督办的问题线索由纪委书记督办,以督促办、以督提效。(浙江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