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与第六监督检查室、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组成监督检查组,对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22所普通本科高校和4所省教育厅直属院校食堂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控学校食堂领域腐败风险点。
突出主体责任,进行自查。学校食堂自查自纠主体责任主要在党委,重点围绕“是否不履行公开发包有关程序”等8项重要内容对食堂进行自查,共发现问题29个。主要体现,高校后勤处负责人没有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未经后勤处集体讨论决策和未得到学校领导的同意下,个人决定将食堂改造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并托管,现在相关人员已被学校纪委立案调查;高校后勤处仅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未经集体研究,便与食堂承包商签订经营服务协议书,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突出监督责任,交叉检查。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与第六监督检查室联合抽调40余名干部(贵阳市各县区教育局干部)组建11个交叉检查组,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食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通过个别访谈、座谈调研、实地走访、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130余个问题。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拟反馈后,由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按期督查整改。
突出联动互动,实现监督全方位??。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继续与贵阳市纪委市监委沟通协调,交换思路,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学校食堂开展查阅台账资料、食堂账目、会计凭证,走访座谈食堂管理人员,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提升、堵塞漏洞。
据了解,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与贵阳市纪委监委组建14个监督检查组,其中4个监督检查组重点检查4所高职院校,10个监督检查组重点抽检查全市各中小学,各检查组已陆续奔赴各自责任区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下一步,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和市教育局总结学校学食堂监督检查的工作经验,提供给其他市(州)纪检监察机构和教育局学习借鉴,切实纠正学校食堂中的不正之风。
(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