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纪委监委探索实践“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行“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打破各自为战局面,实现优势互补、协同高效。
在不改变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朝阳市纪委监委统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为把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探索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室组地’联合监督模式,补齐短板、盘活力量,达到了‘一加一加一大于三’的效果。”朝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七个县市区相继推行“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的协作联动机制。凌源市纪委监委以“最强配最弱”的方式来搭配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分组,打造“强弱互补”办案模式。
朝阳县纪委监委在办理县教育系统相关案件时,需要到学生家中入户核查,时间紧、工作量大。县纪委监委第六协作联动工作组立即召集组内人员,分成5队入户核查,取得大量证据,为案件突破提供有力支持。“‘室组地’联合以来,我们工作组内办案人员统一调配,困难问题统一协调,案件情况统一分析,办案结果统一运用,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工作组负责人说。
协作区内联合查办、交叉互办,有效破除乡镇地域小、熟人社会等难题。让监督严起来、实起来的同时,坚持开展以干代训、跟案实战,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我们乡镇纪委人手少,办案经验不足。通过参与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查办工作,现在感觉真是信心十足,特别渴望再一次参与上级办案。”北票市黑城子镇纪检专干王桂玲说。(辽宁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