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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决策不容权力“任性”

  • 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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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在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整治活动中,着力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以集体决策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此次专项整治,涵盖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含二级机构)、区管企业和中小学校、各人民团体,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问题整治。

  “‘关键少数’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直接关系着从严治党的效果,也是我们巡察的重点。”该区巡察办负责人说,“公权‘姓公’不‘姓私’,保证公权不被滥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履职行为一定要规范到位,容不得丝毫‘任性’。”

  思想上,重点整治对制度认识不到位、领会不深刻等问题;制度上,重点整治集体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不清楚不规范等问题;执行上,重点整治执行制度不坚决、打折扣等问题。同时,一并整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违规进行‘五个不直接分管’、个人首先定调的“一言堂”、不执行末位表态制等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是减少了‘一把手’的责任,而是对‘一把手’把控全局的能力和负总责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该区某国有企业负责人说。

  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扛稳政治责任,深入剖析问题形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机制缺陷,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长效机制。目前,已有11个单位自查整改财务、行政审批等方面存在的17项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制度23项。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该区纪工委负责人表示。(刘永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a355c80d8f4c4c37a9b6aa3d9e1511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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