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负责人,我不该隐瞒公司的损耗,将手伸向粮食购销款……”日前,在修武县粮食与物资储备中心的以案促改会议上,恒利粮食购销公司原负责人崔某对擅自截留粮食购销款一事后悔不已。
去年年底,修武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该县粮食与物资储备中心开展巡察,在查阅恒利粮食购销公司财物账簿凭证时,发现2017年的粮食购销款与入账金额存在严重出入。
“按规定粮食购销款需全部入账,是不是有一部分没有入账?”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当时的会计了解情况。
“2017年粮食存储的损耗率过高,如实入账会影响公司合同的签订,所以公司拿出了一部分购销款用于赔偿面粉公司的损失。”会计表示,这是公司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
除了这些购销款,会不会还有其他款项被抵用?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了修武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来到恒利粮食购销公司核查。
调查组首先从查明粮食损耗实际数据入手,详细翻阅了2017年该公司各粮库的出入记录,很快发现了端倪:有一部分粮库的收款方是内部职工。通过调取粮食入库视频、走访公司员工,调查组锁定了崔某。
“这份购买粮食款项支付记录,为何登记的是你和公司会计的名字?”
“……这,这个我记不清楚了,时间太久了……”
“那你解释一下这几张身份证登记表又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拿出了崔某购销粮食时的身份记录。
面对证据,崔某涨红了脸说:“为了填补损耗粮食赔偿金的缺口,就想着将仓储粮低价卖出去,整理除杂后,再作为新粮高价收回,从中套取财政补贴。”
“上级部门不是设有视频监控吗?”
“为了以假乱真,我们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过磅、称重,模仿粮食售卖、买回……”
最终,崔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本案暴露的问题,修武县纪委监委向县粮食与物资储备中心党委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并对该中心及5个粮食仓储公司200余名党员干部分批开展廉政谈话。同时,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粮食仓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全面排查隐患,健全完善粮食购销、储存全流程的安全防控机制。(刘志军 吴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