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这次人员岗位调整方案制定得很周密细致,会后,请你们将有关事项报备派驻局纪检监察组。”近日,霍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参加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如是说。
为有效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霍邱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监督“准星”实时聚焦“三重一大”事项,结合派驻工作实际,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联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方案,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强化“抵近”监督,确保对被监督单位实现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的全程督查。
事前知晓,做好监督准备。督促被监督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制定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按照《意见》要求,各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动议和酝酿前,事先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监督。
事中到位,进行实时监督。派驻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紧盯不放,全程监督。如: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共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会议20余次,在不干扰被监督单位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的情况下,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指出问题,现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纠错纠偏,真正实现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事后盯紧,开展跟踪问效。坚持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执行、落实进度、工作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形式,定期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督查,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其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
“以前,只知道有‘三重一大’事项这个规定,至于怎么执行并不清楚,现在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提醒,我们知道了该如何执行,有利于今后更好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制度。”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与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5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17条,指出纠正问题11个。(六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