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副主任李飞跃、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副省长吴胜华,省法院院长韩德洋,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省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
谌贻琴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领会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和重大论断,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要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全会精神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要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年度立法、监督、决定、代表、任免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谌贻琴强调,要坚持将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栗战书委员长在贵州考察期间的指示要求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新时代人大工作“六个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不断推动我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桑维亮作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杨永英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情况的报告;吴胜华作的关于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李三旗作的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贵州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毕节市献血条例》《铜仁古城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