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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巡纪联动”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 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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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巡察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期间,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相互贯通、深度融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立案查处10人,督促公司105名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上缴违纪违法资金……”日前,黔西南州委第七巡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巡察发现问题移送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在公司上下形成了不小的震慑,也彰显了巡察威慑力。

  近年来,黔西南州出台《黔西南州委巡察机构与州纪委州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人员选派、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实现巡纪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巡察前,黔西南州委巡察机构根据巡察任务安排及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向州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征求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州纪委监委在选派干部参加巡察的同时,及时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提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政治监督活页、信访举报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减少重复监督检查,为巡察精准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提供指引。

  巡察中,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联系机制,通过提供书面材料、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会商、技术支持等方式,共同对重要问题进行研判,对重要政策适用进行答疑,形成监督合力。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适时介入开展调查,协助巡察组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做到导向清晰、发力精准、深挖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巡察后,巡察机构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从巡察反馈移交、整改责任、整改会审、督促检查、考核等方面厘清职责、明确任务、健全举措,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问题线索等移交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并按照职责分工移交各有关部门处置。巡察办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有力抓手和突破口,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无缝衔接、跟进监督,将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截至目前,黔西南州委巡察机构向该州纪委监委移交问题3186个,按期整改完成2940个,整改完成率95%;纪检监察机关向巡察机构提供报告、信访举报等各类信息资料565件。

  “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融合,有利于实现信息互通、问题快处、整改共促,有利于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黔西南州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等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相互支持的监督闭环,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111/t20211126_71805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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