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纪委要闻

手记 | 以他人名义用受贿款购房企图瞒天过海

  • 时间:2022-01-13
  • 文章来源:国家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卢文德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此前,藤县召开全县卫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当时,卢文德已被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初核,心存侥幸的他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只打算拿几百万受贿款来蒙混过关。

  卢文德被采取留置措施后,我随同调查组来到其常住的一栋房屋,从卫生间、厨房到房间、杂物房……没有发现存放大额现金的迹象。经查,卢文德本人及近亲属的银行账户也没有任何代存现金的迹象。

  我们换了一个调查思路,从卢文德的身边人查起。在对与卢文德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摸排时发现,其身边的工作人员小张有五六处不动产,资产总额近千万,与收入严重不符。

  “这六本不动产证,尽管写在我名下,实际都是卢文德的。”小张如实向调查组交代了卢文德通过他隐瞒财产状况、订立攻守同盟的违纪违法问题。

  “我也没问他这么多钱是从哪来的,以为是帮兄弟的忙,没想到是害了他。”卢文德的大哥碍于兄弟情面,不仅自己出面代弟弟购买了多处房产,还说动一个亲戚帮卢文德买房,隐瞒非法所得。

  “卢文德还说服了自己的小舅子帮他买房。为了隐瞒受贿所得,他可谓处心积虑,‘狡兔三窟’啊。”我们陆续在卢文德特定关系人身上找到了突破口。

  据卢文德交代,他经所谓的“高人”指点,将原先自己保管的一批不动产证,分别转移到有关亲戚、朋友手上,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经查,2013年4月至2019年6月,卢文德利用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为医疗设备供应商、药品供应商、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供应商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140多次。

  为了“安全”地收受这些巨额好处费,卢文德要求药品、医疗设备供应商携带现金,开小车到其指定的公路边或荒坡野地“交货”。

  “我天天担心收受的回扣现金款被发现,只好用这些钱以他人名义在各处买了大量不动产。”审查调查期间,卢文德交代。经查,2013年至2019年,卢文德将4036.2万元受贿款在各地购买不动产,但全部登记在兄弟及亲朋的名下。

  2021年6月,卢文德因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yaowenn/202201/t20220107_1629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