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厚爱,这件事在让我深感痛心的同时,也感到了温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加倍努力工作,绝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请组织相信我、监督我。”日前,面对前来回访教育的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巴德尔禾·巴特乔龙悔错认错的态度很诚恳。
此前,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中发现了巴德尔禾·巴特乔龙因违纪问题,鉴于其违纪情形和态度,地区纪委监委给予其“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
“在对巴德尔禾·巴特乔龙进行批评教育时,他的态度很端正,非常感恩组织的帮助提醒。”该地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史先梅介绍,“为达到多提醒、治未病的目的,除了我们,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和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都与巴德尔禾·巴特乔龙进行了见面谈话。”
据了解,该地区纪委监委坚持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室组”监督、个别谈话、实地调研,严把监督第一道关口,紧紧围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党员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线索,通过强化批评教育,约谈函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监督问题于未发。
今年一季度,该地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572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65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49人次,分别占“四种形态”处置总数的63.8%和26%。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环环相扣、逻辑严密,要坚持分类处置和‘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重点从第一种形态入手,着眼常态、面向大多数,做到‘治病树、护森林’。”该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张钦尧 | 责任编辑 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