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擅自决定,让妻子和亲属到学校工作,在教师和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近日,河北省滦州市大石佛庄小学校长王某在受到诫勉谈话后作出检讨。
围绕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滦州市纪委监委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聚焦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们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明确重点,集中整治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截留克扣学生补贴补助,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紧盯关键岗位强化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专项整治行动中,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相关领导按照职责权限对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约谈,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责任。该市公开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优先受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甄别、梳理、研判和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复杂的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督办。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截至目前,专项整治中发现的23个问题全部推动整改完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通讯员郭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