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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助力高质量发展 | 聚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整治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 时间:2022-03-05
  • 文章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 作者:佚名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将“持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坚持“群众的利益集中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就投向哪里”,紧盯生态环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发挥“两个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传导工作压力,推动部门责任压实、任务落地。

  倾听群众呼声,摸清反映强烈问题的“基本面”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到群众中去看一看、问一问、听一听,才能了解掌握“活情况”,通过把情况掌握准、把问题研究透,深入分析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复杂成因,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奠定基础。按照省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深入部分市(州)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座谈交流、查看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详细摸清了环境质量亟待提高、农业农村污染问题突出、秸秆露天违规焚烧屡禁不止、群众信访举报居高不下等4类问题,深挖5类生态环保领域涉及腐败作风问题,同步分析问题根源,督促驻在部门按照既定的2大类11项具体举措抓好工作落实,推动纠治生态环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涉及腐败作风问题取得扎实成效。

  回应群众诉求,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链”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紧盯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查办这个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道关口,督促健全完善厅领导周接访制度和信访举报处置7项工作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督办回访机制,定期调度环境信访统计信息,及时研判办理情况,严肃查处推诿扯皮、懒政怠政行为,深化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强化督促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地方进一步巩固提升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辽河流域良好水质环境和优美自然生态。重点督促解决白山市琦祥纸业公司异味扰民问题,压紧压实有关各方整改责任,切实推动问题得到解决。今年前3个季度,全省9832个生态环境问题信访投诉中已办结9268个,办结率为94.3%;截止10月14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向我省交办的34批4704件信访案件,已办结3027件,约谈17人、问责131人。

  树牢服务宗旨,提高环保行政行为的“满意度”

  生态环境行政行为是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最集中的领域之一,行政行为是否公平、公正、规范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结合挂牌成立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时机,督促驻在部门党组持续抓好执法检查人员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大对环境执法人员约谈和警示教育频次,不定期对重点环境投诉处理问题及被查处企业等进行抽查回访,及时纠治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简单粗暴“一刀切”、机械蛮横行为。与此同时,集中整治审批中增设前置条件和程序、提高办事门槛、延长审批时间等行为,坚决纠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驻在部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限缩短了68%和80%,厅本级政府服务事项14个主项、22个子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督促驻在部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形成38个办实事项目,已阶段性完成26个。

  坚持“三步一体”,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成因主客观交织,既要猛药去疴、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实现“不敢”,又要加强教育、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实现“不能”和“不想”。着眼巩固深化“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成果,在驻在部门直属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集中观看《逐梦人生不归路——万本太》《镜鉴(二)》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主题展览,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按照省委“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先后3次对驻在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管理、办公用房使用配备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指出12个具体问题,对1名正处级干部立案审查,给予3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7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搞好反思检讨,通过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尚玲)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111/t20211123_8296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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