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层干部,坚守原则、公正办事,有时会‘得罪人’或触及问题矛盾,澄清诬告为我们这些冲锋在前的干部解决了后顾之忧。”近日,长春市二道区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会议,宣读了《二道区纪委监委关于对4起核查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的通报》,相关被澄清人员进行表态发言。这是长春市二道区首次以会议形式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公开澄清。
此前,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某镇2名领导干部充当某小区物业负责人刘某等人的“保护伞”,合谋套取镇政府资金1300余万元的问题举报。经查,刘某因涉嫌犯罪于2019年8月离职,2名领导干部在这之后任职,与刘某和其他相关人员均没有交集,而1300余万元资金是该镇缴纳的用电工程款,不存在被套取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对2名领导干部予以澄清。
今年以来,长春市二道区纪委监委坚持“澄清只针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不对澄清对象作出评价”的原则,认真开展重复举报排查,仔细甄别研判,扎实做好做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确保澄清工作客观、公正、严肃,引导党员干部理性对待失实检举控告,督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为5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