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泗县县委批准,泗县纪委监委对泗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因公支出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案件卷宗及证据材料带回家中保管;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王勇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漠,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