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亳州市委批准,亳州市纪委监委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东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东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财物;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担任利辛县人武部部长、亳州军分区动员处处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物资采购、土地项目运作、项目招投标争议事项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东伟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东伟开除党籍处分;由亳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