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廉政读本》,领导在会上点出的人和事,真的让人深受触动,昔日‘身边人’,变成‘案中人’,既感到惋惜,也警示我们要严格自我要求,带头接受监督。”涡阳县一新任职领导干部说道。
涡阳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立足工作实际,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教育提醒,以“谈话”为抓手,推动对“关键少数”的教育监督落地见效。
谈话+提前告知。每季度定期对县委新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帮助新任职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岗位职责,明确作风纪律要求,认清任职廉政风险,不断强化自我约束,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59人次。制定《涡阳县领导干部廉政责任任前告知办法》,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在任前进行责任告知,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谈话+重点监督。围绕政治、工作、管理、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各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一把手”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县党政分管负责同志开展对分管单位“一把手”政治监督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提出改进措施。2021年以来共计谈话65人,指出问题205个,制定整改措施531个。建立联动监督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监督责任和任务清单,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列席“三大一大”事项等,深入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
谈话+常态考核。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机制,坚持分层分级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监督谈话和委托谈话,督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2021年以来共开展主体责任谈话25564人次。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考核,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2021年以来对16家落后单位“一把手”开展约谈提醒。
“谈话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实施教育管理监督的手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守正创新,丰富谈话内容,拓展谈话方式,让谈话真正入脑入心,力求取得更大效果。”涡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