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虚假入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应该……”“我觉得该行为涉嫌受贿,不属于党纪处分范畴……”在绩溪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案件案情交流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某起案件的定性进行激烈讨论。
为有效破解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大案要案不敢办”“能力局限不会办”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逐步推行“流程监控+案情交流+评查通报”三合一机制,结合实际精心绘制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图”,指导其快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全流程精准监督,提升业务指导效力。
据悉,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审理、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和联系纪检监察室指导的基础上,针对存在争议的案件和争议的焦点问题,由委机关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召开案件案情交流会,开展集中会商,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5个方面进行辩论交流、达成共识。截至目前,已有效解决5个争议案件和10个争议焦点问题,极大提升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质效。
此外,该县还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关口前移至审理阶段,变事后评判为事中评查。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面向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2轮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各类案件质量问题15个,及时反馈各类补正建议6人次。同时,围绕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并通过实行案件质量检查结果通报机制,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升。
“近年来,我们探索建立‘流程监控+案情交流+评查通报’三合一机制,将提质增效意识贯彻执纪执法全过程,消除分歧、形成合力,切实增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