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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系统制定廉洁从业“九不准”防止优亲厚友利益输送

  • 时间:2022-03-05
  • 文章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为坚决防止在劳务队和机械设备使用、专项委托和专业分包中优亲厚友、搞利益输送,近日,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委围绕廉洁教育、劳务合作、机械租赁、专业分包、绩效工资等方面,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廉洁从业“九不准”清单,从9个方面推动全省公路系统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干部职工廉洁从业。

  据了解,该清单结合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劳务合作、材料采购、车辆机械设备租赁、专业分包等方面内容,把全省公路系统干部职工划分为副科以上干部、两级机关党员和干部、一般干部职工3个大类,分别作出相应的禁业要求。

  比如,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从严的原则,明确本人及近亲属、近姻亲不准参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所有市场化经营活动;其配偶、子女及配偶不准在兄弟单位以个人名义或法人身份参与市场化经营活动。同时明确,省属公路发展中心两级机关党员、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不准参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市场化经营活动;对其其他近亲属、近姻亲在本人所在单位开展市场化经营活动作出前置性规定。对一般干部职工,作出本人不得与所在单位直接开展市场化经营活动的规定,不得承揽本单位工程、不得向本单位出租车辆机械设备、不得向本单位提供物资材料供应等。

  “为规范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业行为,我们出台‘九不准’禁业要求,让其做到身心归位,安心于本职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赵海容 王银娥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6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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