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扎实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积极探索在强化“一把手”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强化对下级监督上的有效做法,取得一定成效。
据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对下级“一把手”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向市党委提出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的建议;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做实新任职“一把手”任职谈话工作,做到“四必”,即市党委书记必参加、廉政提醒必有、警示教育片必看、廉政承诺必签。制定下发《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要求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一把手”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作风建设松懈等23种情形必须向市纪委监委报告;通过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等方式,紧盯党委(党组)“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对驻点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全面评估”,传导压力。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党委下发《2021年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主体责任“两清单一报告”工作机制,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列出任务单、画出路线图。同时,建立“三问”+“三访”+“三谈”工作机制,由相关纪检监察室成立监督专班,深入相关部门(单位)驻点调研、专项督查,以“三问”目标点题、“三访”途径破题,掌握被问对象“8小时以内”的思想动态、工作作风、邻里关系、生活状况,形成领导干部个人“画像”小结。在“三问”和“三访”的基础上,梳理拟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提高方向、突出组织关怀,以“三谈”迅速解题。
该市还为全市130多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信息档案,对干部廉政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对9名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不宜提拔或晋升的意见;对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2名不适宜继续在现岗位任职的党员干部提出调整建议。通过开展整改督查、工作调度、审核报告、“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巡视巡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通报6期,通报党员干部15人次,对13名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探索实施“一案五必须”制度,即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及回访督促,注重深挖和剖析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陈璐 | 责任编辑 黄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