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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四边工作法”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 时间:2022-03-05
  •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通过提升履职能力、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调研督导等措施,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该地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理论中心组、派驻党支部、周工作例会等有效载体深学细悟,推动派驻机构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打牢业务基础。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系列文件、规定的学习,深入领会派驻监督工作标准要求,不断增强派驻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意识,进一步促进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做好《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工作,促进派驻干部找准自身职责定位,切实增强做好日常监督的精准性,着力破解“不善监督”难题。检验学习成果。采取地县同步视频轮训方式,组织地、县两级派驻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测试活动,责成县(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地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19名不及格派驻干部进行教育,确保派驻业务理论学习入心入脑、学有所获,着力破解“不会监督”难题。

  针对派驻监督能力不强、监督水平不高等问题,该地区纪委监委把调研督导贯穿日常监督始终。由地区纪委监委领子成员带队,分组对各县(市)派驻机构改革进行深入调研,着力解决派驻干部人员不到位、派驻机构办公场所问题,强化压力传导,增强派驻力量。目前,地、县两级派驻机构全部实现驻点集中办公、派驻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由地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县(市)派驻组和地区派驻机构进行调研督导,着力围绕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制约监督制度,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派驻监督模式,起到抓点促片带面的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对派驻监督的指导督导,调整地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对口联系单位,由第三监督检查室对地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进行指导督导,由专人负责对派驻日常业务指导、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解决过去多室指导、标准不一的问题,确保派驻监督目标更聚集、监督更有力、指导更具体、效果更明显。

  同时,该地区纪委监委围绕职能发挥,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以审查调查思维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认真做好“第一种形态”数据分析,协助地委制发全地区“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通报,分析地区各级党组织“不敢用、不会用、不善用”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第一种形态”运用措施,努力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抽调地、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分组深入县(市、景区)开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和供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注重发挥对县(市)派驻干部传帮带作用,为县(市)派驻讲思路、讲方法、讲措施,带着基层派驻干部开展谈话、集中研判,着力提升基层派驻干部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专项治理整体效果。

  为强化派驻机构规划建设,该地区及时总结阶段做法成效,梳理查找制度漏洞,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机关各部(室)关系、优化派驻人员结构、保持各派驻组人员力量、加强派驻调研、强化派驻干部能力提升、完善派驻机制建设,为派驻监督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落实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县(市)制度,各班子成员利用调研、专项检查等时机,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监督记录、个别谈话等形式,强化对县(市)派驻工作的指导、督导。落实共学共建机制,加强地区派驻机构对基层派驻机构的指导、督导,地区各派驻组通过电话交流、现场指导、跟班调训等形式,实现信息共享、措施共用、同频共振。实行“1+N”机制,推进组组联动、组室联动、组室地联动,强化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察、巡察监督有效衔接,畅通派驻监督与驻在部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信访等部门关系,推进派驻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制度化、规范化,助推地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冯瑞忠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8-155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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