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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击碎“打死都不能说”的攻守同盟

  • 时间:2022-03-11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最大的伤害是对我的家庭的伤害,我现在也受到了应该受到的惩罚,心如刀绞,痛不欲生……”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初心之失》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杞县原政协主席尚某某面对镜头悔恨交加、痛哭流涕的画面,令台下的党员干部受到警醒。

  2020年6月,开封市纪委监委收到举报时任杞县政协主席尚某某相关问题线索,由第九审查调查室成立核查组对其开展初核。我们经过几轮常规核查,发现尚某某及其近亲属名下的资产都没有明显问题。

  “尚某某到底是清白无瑕,还是制造假象,隐藏太深?”核查组就此问题展开了讨论。考虑到尚某某主要负责杞县某道路建设与棚户区改造项目,长期担任项目指挥长,举报信中也提到其与该项目承建商陈某某交往甚密,我们决定从项目入手,倒查看是否存在问题。

  “这一笔700多万的塑钢门窗供货业务存在重大疑点,比市场价虚高了近500万元。”核查组成员小田在核查账目时有了重大发现。

  我们顺藤摸瓜,发现供货商王某某是尚某某的本家弟媳,且王某某公司的业务量伴随着尚某某的职务升迁与日俱增。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我们对承建商陈某某进行了询问:“为什么市场价值200多万元的塑钢门窗,你竟然向王某某支付了700多万元?”

  在被告知“不如实说明问题作伪证要追究法律责任”之后,陈某某便向核查组揭了尚某某的“老底”:“差价500万元是尚某某要求我转给王某某的。他要求我向王某某转账两笔共计1000万元,还写了一个协议让我俩签,说这1000万元是我和王某某合作办厂的,与他无关,还反复交代我俩打死都不能说这是他安排的。”

  尚某某具有受贿犯罪的重大嫌疑,经相关程序,开封市纪委监委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初期,尚某某仍然心存侥幸,他坚称陈某某和王某某合伙做生意,自己只是“在中间牵个线、搭个桥”。

  “这两个老板有没有坐到一起说合作的事儿?”“你们三个有没有坐到一起谈合作的事儿?”……

  我们从细节入手追根问底,一连串的问题问下来,有点招架不住的尚某某态度开始松动,便主动交代了一些小问题,还时不时打听定罪量刑的相关情况等。审查调查组一边耐心地给他讲政策、摆出路,一边安排他每天诵读党章,接受党纪国法教育。

  与此同时,我们开始了与供货商王某某的谈话。几次谈话王某某都装糊涂,一问摇头三不知。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之时,转变了态度、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尚某某不仅承认了向陈某某索贿的事实,还主动提出录一段视频劝王某某退还赃款。

  “瞒不住了,实事求是跟组织说吧……”镜头中尚某某的话让王某某意识到掩盖事实是徒劳的。她开始向我们交代尚某某安排她和陈某某签订虚假协议,并由自己代持尚某某资产的事实。

  至此,曾经被尚某某认为牢不可破的攻守同盟彻底破碎。

  经查,尚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贿赂1100余万元,违纪所得700余万元,并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尚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6月,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尚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尚某某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金龙)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aedb48900683495893ed710f29fa0b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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