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最严约束监督做遵纪守法标杆
陈崇松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紧紧抓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体制机制,用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全面加强纪委自身建设。约束和监督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讲约束,应当既约束言,又约束行;既约束八小时之内,又约束八小时以外;既约束自己,又约束身边。讲监督,应当既监督权力运行,又监督履职行为,有效防范纪检监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不精准、乱作为“两大风险”。学习贯彻《条例》,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应坚持以监督促约束,以约束促自觉,增强自我革命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具体讲,应突出“三个注重”。
注重日常经常
只有督在日常、管在经常,才能抓出习惯、促进养成,才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应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坚持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实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融合统一。要加强教育管理。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经常性开展监督谈话、谈话提醒,让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以做实做细“一对一”思想政治工作和常态化家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及家庭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帮助,纠正日常交往和权力边界“模糊”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干部监督情况统计分析,紧盯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挖掘研判带有规律性问题,形成权力“图谱”,为权力运行精准“画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用好约谈、函询、诫勉等组织处理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要加强家教家风。通过组织开展“树清廉家风”等主题活动,以邀请干部家属进机关座谈交流、参观反腐倡廉展览馆、宣讲家风故事等方式,积极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政宣传员和八小时以外拒腐防变的“守门员”。
注重制度保障
制度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根本。应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实现用制度建设“立规矩”,促进内部运行“讲规矩”、干部队伍“守规矩”。要健全制度机制。结合纪检监察权力特点,加强权力运行全流程、全链条解构,针对监督权、审查调查权、处置处分权等权力行使以及权力监督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着力在制度上查漏补缺,动态完善内控体系。要完善程序规范。对标《条例》,梳理总结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规定、方式方法,结合新阶段新要求,研究制定与工作职责、内容、对象相适应的干部监督工作规程,实现有权必有约束、用权必受监督。要强化执行落实。重点解决好制度“管用”问题,着力健全完善事前明责知责、事中联动监督、事后倒查追究等切实可行、能动有效的制度执行机制,保障制度落实落地。
注重实践创新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实现自我监督提质增效。要围绕“统筹监督”深化实践。干部监督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干部监督主责部门应充分运用巡视、党建考核、干部考察、综合考评等监督成果,对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履职绩效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要深入推进内部督查。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的意见,强化点面结合,扩大督查范围,采取全面体检、专项检查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促进整改、完善工作的闭环链条。探索建立督查“后评估”等制度机制,推动督查工作常态长效。要深化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系统优化升级,通过对监督调研、巡视巡察、日常了解等多种渠道采集到的情况进行整合分析,多角度、立体化呈现纪检监察干部情况,推动大数据监督与日常监督深度融合。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为监督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