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0021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1347件,谈话函询7941件次,立案11144件,处分10132人(其中党纪处分8498人)。处分厅局级干部80人,县处级干部594人,乡科级干部1323人,一般干部2488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637人。
图1: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4270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2433人次,占总人次的76.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8118人次,占19.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93人次,占2.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258人次,占2.9%。
图2: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