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同志,幸好有你们啊,以前我们小区污水排放不顺畅,多次靠环卫站的吸粪车来清运疏通,生活极其不便,自从上次巡察组来了之后,项目施工方就派人来对排污管道进行了挖掘更换和安装,问题总算解决啦!”近期,住在忻城县城南易地扶贫搬迁光明小区的老樊对来进行实地整改督查评估的督查组兴奋地说。
第十四届八轮巡察时,第三巡察组收到群众反映县城南易地扶贫搬迁小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之后及时对县住建局进行反馈。
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4月底,县委巡察组对县住建局等8个县直单位和2个县管企业开展巡察,发现问题 140个,县委巡察办及时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在3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并将问题整改报告报送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压实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销号”管理,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抓得实不实,效果好不好,不能光靠‘一份报告’说了算,还要到现场进行实地督查评估,确保巡察问题整出效果,改到实处。”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蓝贵说。
为形成监督合力,推进督促整改,忻城县着力构建巡察+监督”体系,巡前,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派驻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办在巡察整改监督中的职责分工,强化沟通配合,增强整改合力。巡中,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机构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主动介绍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有针对性通报问题线索和重点关注的事项。巡后,该县实行反馈意见三向”抄告,就是县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分别抄送至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实现巡察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强化整改工作督导,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截至目前,此轮巡察联合评估组完成对所有被巡察单位实地督查评估,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8.5%,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1+1>2”的效果。
2020年5月底,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你单位反馈忻城县城南新区教育路工程和聚福新城安置项目(一期)道路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时竣工问题,2020年6月,你单位在《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承诺,力争2020年7月底完成所有问题整改,但截至2021年5月14日,你单位仍未完成整改,你作为该项目的分管领导,对该问题的整改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5月17日,忻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分管该项目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蓝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在此次巡察中,县委巡察办发现仍有个别被巡察单位在整改时限内没有抓好整改落实。今年5月,县委巡察办针对巡察未整改的问题,向县纪委监委派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组发出《关于第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抄告函》6份,要求其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置情况,推动相关责任分管领导有针对性地落实一岗双责”,对被巡察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截至目前,此次巡察未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监督”机制是该县推动四项监督”融汇贯通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巡纪联动,凝聚监督合力,扎实推动每一个问题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升巡察质效。(忻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