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哥,好久不见了,今天晚上一块聚聚呗,有几个老乡来了!”“老弟,晚上失陪了,我回家吃饭!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回家吃饭’不仅是一项倡议,更是一项制度,要带头严格执行……”婉拒饭局,回家吃饭,已在濮阳县纪检监察干部中蔚然成风。
为进一步落实倡导全县党员干部“回家吃饭”的倡议,濮阳县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从自身做起,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近日又出台了《濮阳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饭局应酬报备统计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期间晚餐外出饭局应酬必须报备,进一步倡导廉洁、勤俭、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该制度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外出饭局应酬应在事前由本人向干部监督室进行报备,就外出饭局应酬事由、参加人员范围、就餐时间、就餐地点四个方面填写《濮阳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饭局应酬报备表》,并由干部监督室对其进行廉洁提醒。
该制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准参加“八个不准”饭局,既不准参加公款宴请、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八个不准”在整治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基础上,拓展到不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等方面,从严从实从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单位出制度让你们回家吃饭真是太好了!平时工作太忙,本来回家吃饭就少,还得去应酬一些饭局,现在你们可是有理由回家吃饭了!”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刘志强的妻子高兴地说。
“纪检监察队伍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身,我们以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回家吃饭’,严格执行落实,为全县党员干部作出表率。”濮阳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宗德超表示。(赵星涛 史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