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我们及时函请区审计局抽调审计人员协助理清错乱无序的财务账目。”遵义市红花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某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部原部长龙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时,通过纪审联动方式,得以顺利突破案件。最终,龙某某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遵义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着力构建与审计机关联系协调、线索移送、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同频共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我们坚持在优势互补上贯通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审查审计协同。”遵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对涉及审计专业性事项,及时商请市审计局进行审计查证或派员协助。市县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以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审计要情等方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不仅增加了线索来源渠道,审计结果还为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提供了精准“靶向”。遵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结果报告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依据,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在监督治理中的作用。此外,重点关注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强化“一案一整改”,努力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改。
“我们将与审计部门联合开展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集中督查,对落实不到位、落实不力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遵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遵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