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银川市兴庆区专治办坚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针对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从“查”“处”“治”上下功夫,推动完善创新相关制度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以“查”为基,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回头看”、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查工作,对各单位近年以来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逐项过网筛查,共排查发现存在问题项目371个,发现问题622个,督促责任单位建立整改清单,逐一整改项目存在问题。抽调财政、审计、住建、交通等单位业务专干,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查找项目建设实施中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共向兴庆区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9件,向兴庆区各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移交问题37件。
以“处”为要,突出纪法震慑。聚焦线索查办,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牵头,分别与公安分局、审计局出台专项治理期间《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及联合调查办法》《线索移送办法》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期间纪法无缝对接。兴庆区专治办共向公安分局移交问题线索11条,接收审计局移交问题及线索3条。专项治理期间,兴庆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件3人,组织处理2人、问责处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单位9家、责令检查单位2家,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工作建议函1份,依法对1家围标串标公司和1家违法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罚。
以“治”为本,突出机制创新。聚焦监督首责,研究制定《兴庆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制度(试行)》,突出招标采购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全程压实招标采购领域各行政监督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兴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带动全区319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兴庆区领导干部不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插手干预招标采购活动承诺书》。向辖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十项禁令”,警示告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不违规插手干预、不打听泄露等,保障清明清朗良好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兴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