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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建立“4+N”机制 切实扛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监督责任

  • 时间:2022-04-03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有的养猪场污水还存在着直排淮河水域的风险,请对照问题清单要求立行立改……”淮南市纪委监委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督查,在暗访凤台县李冲乡张湾村某一养猪场环境整治时对镇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为做实做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促进淮南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淮南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4+N”机制,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链条完整、协同有力的监督体系。“4”即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四方衔接,研究制定了专项监督年度总台账及工作指引,确保工作高效衔接、有序运行。“N”即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工作合力。目前,2019 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1项,通过验收44项;交办的423件信访件,完成整改423件。2021 年中央督察交办285件信访件,已经验收275件。2021年长江警示片披露6个问题,有5个问题初步完成整改。

  为进一步抓好中央、省交办淮南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政治责任,2022年3月,市纪委监委制定《2022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实行“室组地”“党风室+”联动模式,采取督导检查、随机抽查、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级“大起底”“回头看”交办问题。严查多次交办、年年挂账、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城市污水直排、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饮用水源地问题反弹、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整改不明显、绿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餐饮油烟等突出问题。对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285件信访件,适时开展“回头看”。

  为全面做好2021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该市纪委监委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对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矿山保护修复、环境污染等12个方面开展“大起底”,对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工作要求,督促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专题大接访活动的工作方案》,市级领导干部包保各县区,下沉到一线,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重信重访等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问题不积累、矛盾不激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压实压紧各地各单位责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作,做到信息互通、力量统筹。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信、访、电、网”平台作用,督促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3月中旬,根据市环委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联系函》,对凤台县李冲回族乡石湾村养猪场问题、张集火车站扬尘污染问题、潘集区黑河流域水质监测不达标等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查,对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促问题所在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分析原因,深挖根源,建立责任包保机制,拧紧整改责任链条。

  结合贯彻落实市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举措>任务分工实施方案》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整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严不实、虚假整改等问题,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真正把生态环保工作严的要求层层传导下去,从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上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整改责任落实,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干部工作纪律松懈和作风不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淮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02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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