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里的生活垃圾、腐败水草都已清理完成,住户家的排污口也都进行了截污纳管,终于不再天天闻到难闻的气味了……”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光明大道附近村民高兴地说道。
为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整改,埇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腐败及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追责,推动全区各级职能部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抓紧抓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常态化监督守护绿水青山。
以精准施策压实工作责任。把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纳入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全区污染防治攻坚领导架构和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双组长”负责制。在全省层面上率先成立县区级环保大督查办公室,对全区环保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成立4个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点对点核实、走访。紧盯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压实网格长职责,确保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以有力监督提升治理效能。以“日常监督重点工作清单”为抓手,督促各责任单位聚力攻坚,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时限清单,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提出科学整改方案,加快办理进度。重点围绕矿山保护修复、环境污染、园区及化工行业等方面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焦国家层面交办的8类问题和省级层面交办的4类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面排查治理。全区已排查梳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5件,完成整治14件,剩余1件按整改计划持续推进中。
以有效问责推动惩防并举。制定《埇桥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注重加强对整改过程中不严不实问题的监督执纪,对整改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推诿扯皮、敷衍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纠治、坚决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着眼常态长效,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查找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原因症结,深入检视职能部门监管漏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截至目前,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历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埇桥区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8.7%,剩余整改时限较长的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效推进。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督查力度,持续跟踪问效,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深化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动真碰硬抓整改,举一反三堵漏洞,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一线督导调研时强调。(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