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拖欠的专项补贴都补齐了。”近日,接到湖北省黄石市纪委监委干部的回访电话,大冶市某肉类加工企业负责人徐某难掩激动。
2021年9月,黄石市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大冶市10多家生猪屠宰企业4年没拿到生猪屠宰专项补贴,企业多次找相关部门仍得不到解决。该市纪委监委随即启动调查。
调查发现,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生猪屠宰专项补贴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2018年3月,大冶市畜牧兽医局向该市财政局提交申请,请求拨付2017年度生猪屠宰专项补贴共计93.32万元。
时任大冶市财政局局长尹某某反馈:“该笔资金并未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应由其主管部门大冶市农业局向大冶市政府提出追加预算的申请。”
此后,大冶市畜牧兽医局将上述情况向原大冶市农业局汇报,但大冶市农业局并未及时申请追加预算,导致大冶市在2018年未发放2017年度的生猪屠宰专项补贴。
2019年3月,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将2016年12月以来的生猪屠宰专项补贴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可到拨付环节又卡了壳。时任分管财政的副市长肖绪华认为,在2018至2019年度,大冶市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每年投入均超过2000万元,屠宰环节应该没有这么多病死猪需要补贴,便不同意拨付该笔补贴资金,并在请示文件上批示:“请财政阅处。”
“没有明确签署拨付意见的批示,均属于表达不同意或再研究的意思。”大冶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道出了内部“规矩”。于是,当年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未再就此项补贴的发放事宜进行请示汇报和跟进。
“肖绪华以个人意愿阻碍惠企政策落实,致使补贴久拖不到位。”黄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2020年10月,大冶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向大冶市政府提交书面请示,请求拨付2017至2019年度的生猪屠宰专项补贴合计291万余元。肖绪华考虑到非洲猪瘟的长期影响,认为应适当拨付部分生猪屠宰专项补贴,便作出批示:“请财政提意见。”
而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约定俗成的另一“规矩”,“请财政提意见”意思是大冶市财政局要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把关,具体补贴数额根据审核结果而非申请数额进行拨付。尹某某在文件上签署意见“请农业科提意见”。随后他调离了大冶市财政局,但未就此事与接任者交接。
不久,吴某某上任大冶市财政局局长,可是他“新官不理旧账”。“前任局长和分管市领导此前均未同意拨付,肯定有其通盘考虑。”吴某某在未仔细了解之前未予拨付的原因、也未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没有同意拨付该笔补贴。因此,2020年,大冶市仍未发放2017至2019年度的生猪屠宰专项补贴。
2021年1月,大冶市财政局向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建议列支2021年度生猪屠宰专项补贴预算。但直到黄石市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时,相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问题查清后,黄石、大冶两级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时任大冶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以及大冶市财政局、大冶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等6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大冶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肖绪华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石市纪委监委督促大冶市政府深入推进以案促改。该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目前,335.472万元专项补贴全部拨付至各生猪屠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