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室在核查有关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对辖区内李某房屋提前征收中存在违规安置等问题,建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落实整改,加强监管,严禁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砀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针对某企业生活区宿舍有关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近年来,根据监督执纪工作实际,砀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镇(园区)”的“1+1+1>3”联合协作工作机制,深度整合第1至4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和镇(园区)纪(工)委力量,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协同监督出真招。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为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节假日期间,联系并指导督促镇(园区)纪(工)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做好公车封存、人员值班及疫情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对便民服务窗口、养老福利院等存在疫情风险点的场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协同联系县直单位、镇(园区)分级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真实、准确、全面掌握干部个人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制定并印发《砀山县纪委监委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指导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等。
执纪审查见实效。政法教育整顿期间,第一纪检监察室抽调精干力量,协同驻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纪检监察组,整理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跟踪办理、全流程监督,将办理结果和处置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定期通报。以重点案件为抓手,启动联合协作办案模式,科学把握办案节奏,深挖问题线索,攻坚克难,清除毒瘤。针对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具“问题清单”,联合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镇(园区)纪(工)委督促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及时查缺补漏,高质量完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
“我委将继续充分利用好联合协作机制,统筹纪检监察工作,互通信息、整合力量、优化配置,主动挥好监督‘拳’,扎实打出执纪‘拳’,持续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