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从谭某某、黄某某公车私用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公私界限,让公车始终‘在阳光下行驶’……”近日,永新县纪委监委在案发单位宣布有关人员处分决定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一案一警示”活动,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永新县纪委监委突出教育警示作用,打出“一案一宣布、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组合拳。纪检监察机关在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深刻剖析案发原因、点评问题及危害,并就吸取案件教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干部廉洁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警示教育。通过照镜子、正衣冠,督促案发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反思对照,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这种‘面对面’的警示教育,直抵人心、触及灵魂。我们要以案为鉴,认真对照整改,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案发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第一时间督促案发单位加强案后整改,查找漏洞和风险点,“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机制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蹲点督导、县纪委监委对口监督室专门指导,对整改方案和成效逐一“过筛子”,确保整改治理取得实效。
“我们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就是要发挥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教育提醒更多党员干部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永新县纪委监委周丽萍、谭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