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江口县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狠抓“出卷、答卷、阅卷、交卷”四个环节责任落实,推动答好巡察整改“政治试卷”。
集中“出卷”,抓实自查自纠。突出“巡察一个、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政治效果,分别组织召开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参加的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情况通报会,通报共性问题39个,现场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22件,极大增强了巡察的震慑力。要求与会部门对照通报的共性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同步落实整改要求。巡察办对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梳理汇总,形成综合情况报领导小组。其他单位对照通报情况自查问题359个,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836条。对自查自纠不彻底,“零问题”报告的13个单位,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巡察机构配合,组建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发现问题30个,“一对一”开出问题清单。县委书记直接签批由县纪委书记对这13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分类“答卷”,抓牢源头治理。被巡察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通过召开整改专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下沉指导督导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对受其他因素制约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阶段性整改措施、稳步推进。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主管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混乱、选人用人不规范等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追回土地租金、公益林等民生资金40余万元,建立了《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免职的通知》等机制制度11个。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建立健全协作联动、巡察整改监督联席会议、纪巡会商等13个机制制度。
联动“阅卷”,抓深协同推进。紧扣市委巡察机构对江口“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县级巡察机构在整改中发挥更大作用”2个点题任务,多方联动、汇聚力量,推动问题整改见效。一是严格把关整改方案。要求主要领导主持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协调主要环节,解决主要难题。坚持从整改的根子上发力,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必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联系派驻纪检组(室),以及县委巡察办审核把关,对方案针对性不强不放过、措施不具体不放过、责任未落实到人不放过。二是指导督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各部门(乡镇)的分管(联系)县级领导出席部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调度督促整改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到会督促指导,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不聚焦整改的不放过,不剖析认领的不放过,达不到红脸出汗效果的不放过。三是做实日常监督。集中整改完成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牵头,县委组织部、巡察机构参加,定期分析研判被巡单位整改工作实况,并针对性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已向被巡察单位发出《整改函》27份。四是抓实回访。县委巡察办牵头,成立由正科长级巡察专员带队的回访工作组,通过查资料、座谈了解、现场查看、电话抽查等方式,对第九轮、第十轮被巡单位及时开展回访,对症开出“良方”进一步推动抓实整改。试点工作以来,已审核整改方案16个,督促指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3次、县级领导出席专题民主生活会8次,联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3场次,发现问题25个。
倒逼“交卷”,抓严压力传导。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县委书记一对一约谈各部门分管(联系)县级领导,集中约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各县级领导分别约谈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各被巡单位“一把手”在开展整改工作之前,必须就巡察反馈问题中具体人具体事约谈分管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等整改不力问题“零容忍”,严肃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将巡察发现问题全部销号清零、整改彻底。截至目前,已约谈200余人次,集中约谈逾期上报巡察情况通报会议落实情况的5个单位,要求5个被巡察党组织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对5起整改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铜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