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市在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之际,出台《关于清廉吴忠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开展清廉吴忠建设。
《意见》明确,清廉吴忠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通过5年的清廉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的清廉吴忠。
《意见》围绕坚持政治引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清廉有为,树牢正确用人导向;坚持纠树并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深化改革,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传承弘扬,持续深耕廉洁文化;坚持示范带动,扎实开展清廉“七进”6个方面,对“开展什么”“如何开展”清廉吴忠建设明确了“任务书”和“路线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清廉吴忠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园区、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七进”为抓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清廉吴忠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纪委监委履行监督专责,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
《意见》对建立健全清廉吴忠建设创建标准、创建成效提出明确要求。创建工作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分类推进、统筹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压茬推进、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抓出成效。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把清廉吴忠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范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吴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