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郗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实践,深入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立法亮点和相关重点条款。
会议认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首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有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要结合职责定位,将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精准聚焦“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重点章节,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类型、处理等内容,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能力和水平;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和表率,带头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文/张承科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