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物流集团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集团系统企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着力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流失。
《意见》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责监督,坚决扛起风险防控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履行党委前置审议程序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科学决策,主动防范,系统应对,实现风险动态清零目标;各部门要强化职能监督,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本部门监督职责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过程管控和业务督导,建立风险管理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风险管理真正落地,最终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长期健康有效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专责监督,不断夯实和织密防范化解风险的责任之链、监督之网,积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与企业风控、审计、法务、企管、财务等部门职能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风险防控体系运行不断深化、日趋完善,用好问责利器,严格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加强督促、开展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实落地。(陕西省物流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