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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行廉情工作专报制度

  • 时间: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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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选择切口 加强同级监督

  武汉实行廉情工作专报制度

  (通讯员马尔克张岳)“你单位以值班费、节日补助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建议立即停发整改。”7月13日,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在某单位党组会上,当面指出集体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实行廉情工作专报制度,坚持“有事就提醒”“点对点送达”,提出个性化建议。该市先后在江岸、江汉、汉阳、黄陂等四区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各区结合实际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汉阳区纪委监委探索实行监督结果“点评”制度,根据信访举报等情况对区委常委的廉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点评建议。黄陂区纪委监委推动区委常委会全面试行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对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武汉市纪委监委提请市委制定《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市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修订完善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协调市委办公厅修订完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议事决策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同时,还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内控机制等方面制度文件40余项。

  针对监督什么和如何监督等问题,该市在试点基础上,明确了加强日常监督、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等6类监督方法和开展会议监督、组织专项监督、完善督察问责机制、统筹整改落实情况监督等4方面12项具体举措。江岸区纪委监委紧盯区委、区政府等重点单位的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10项监督内容,运用主体责任提醒、重要工作事项报备等12种监督措施,实施履责提醒、纪检监察建议等5种监督情况反馈方式,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为完善日常监督提醒预警机制,武汉市纪委监委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定期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普遍性问题的,形成专题报告报同级领导班子分管领导,推动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