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林菲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金牛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高汉宁私车公养问题引人关注。2021年1至8月,高汉宁利用保管公务车加油卡副卡的便利,先后14次使用该副卡为其私车加油,合计4220.68元。今年1月,高汉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随着公车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私车公养”问题不时发生,值得警惕。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来看,“私车公养”问题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如“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等,“车轮上的腐败”变种五花八门。“私车公养”问题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本质是化公为私、贪污侵占,必须严肃惩治。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在现实中,有人偏偏耍小心思、占小便宜,因此栽了跟头、受了处分。问题的产生,既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作祟、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也反映出管理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不管是顶风违纪,还是穿着隐身衣,凡是“私车公养”问题,都要严肃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使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警醒、知止、收手。
公是公,私是私,车轮莫越公私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自戴紧箍、心中有戒,不做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糊涂事。
“节点”也是“考点”。五一假期将至,驾车出行游玩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不可在公私之间失了分寸、越了界限。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监督,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让清风正气充盈假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