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纪委监委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事前备案制度,对项目资金来源、组织形式、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认真审核把关,并建立招标单位备案系统库,对不合规定报备的项目,审核不予通过。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重点对象、关键节点、苗头问题等监督,采用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对症下药”,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目前共纠正不合格备案项目3个,已对3名单位领导干部因未按照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监督办法进行约谈。
“项目单位选取代理公司、评标专家抽取,重点检查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合法。”该县纪委监委组织专业人员对招投标事中进行专项督查,做好全程监督。同时联合财政、发改、住建等监管部门对评标过程程序实施监督。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确保开标、评标现场公开、公正、公平。(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