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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执纪执法为民 纠风治乱为民

  • 时间:2022-04-29
  •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近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围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举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自觉坚守,是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化制度化。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自觉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让权力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这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内在要求。

  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聚焦民生领域,严厉惩治“蝇贪”“蚁腐”;投身疫情防控大考,严查违反防疫纪律、落实防疫责任不力等问题;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把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与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群众关切统一起来,充分彰显了反腐为民、反腐惠民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立场。

  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就要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化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社会主要矛盾决定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反映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也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工作。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民生领域既存在过去尚未彻底解决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也面临我国达到新的发展水平后产生的一些新任务。要紧跟新形势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科学分析研判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幸福的新需求,保障党中央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紧盯乡村振兴、民生领域、涉黑涉恶等方面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监督执纪执法既是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凝聚人民群众参与正风反腐的强大正能量。要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统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坚决防范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为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安徽等地推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试点,引导群众对公开公示清单进行监督;浙江打造“码上工程”,不少村级“三务”“三资”信息全面上网,让群众看得明白、查得清楚、懂得监督;山东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合力,全面推行“开门接访”,让群众“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实践证明,不断畅通监督渠道,用好检举举报平台,发挥信访举报桥梁纽带作用,能够更好凝聚人民群众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强大力量。

  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纪检监察权是重要的公权力,是治权之权,必须受到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坚持接受组织监督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相统一,切实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监督约束,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坚持和完善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严肃认真处置党员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执纪执法权受到有效监督制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李鹃)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w/system/2022/04/29/0301196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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