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巡察组,现在在村委会财务公开栏里,自来水厂的各项收入、支出写得清清楚楚,我们心里也有本明白账了。”江西省信丰县新田村的村民们对前来回访的县委第四巡察组同志们说到。
新田村委会的变化,得益于2020年该县对新田镇党委开展的常规巡察。
“大家来看看自来水厂的账目,怎么只有支出凭证,没有收入凭证。”
“呃,可能是收入的凭证没有及时放进去。”时任新田村报账员蒋某支支吾吾地解释到。
“给你们两天时间,梳理好你们村自来水厂的所有收支账目”。
两天后,巡察组再次来到新田村委会仔细核查自来水厂账目。“新田村常住人口有5000多人,账上体现该自来水厂一年收入才6万多元,这太不符合常理了。”县委第四巡察组从这些账目中“嗅”出了猫腻。
随即,巡察组对该村集体企业经营情况展开走访了解。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深入村组向当地居民了解自来水开户和水费缴纳情况,收集有关收据和发票;另一路留在新田村委会分析、研判村级财务账目。
收集到的信息印证了巡察组的猜想,巡察组发现新田村自来水厂财务账目混乱,有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的嫌疑。
“2019至2020年新田村自来水厂收款收据情况梳理的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不相符。”在对比财务账目中,巡察组发现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的现金日记账中有5万余元未上交村集体账户。掌握上述情况后,巡察组召开组务会,将“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作为线索移交信丰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
县纪委监委核查发现,新田村委会2019年1月以来,有50283.5元自来水厂收入未交入村账,坐收坐支,用于支付村接待开支。
核查组顺藤摸瓜,围绕“坐收坐支”的调查不断深入,进而又发现2008年自来水厂作为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至今,新田村委会未按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自来水厂收入使用情况,也没有对外公开自来水厂收支情况。
事实摆在眼前,时任新田村村主任廖某不得不承认违纪事实。根据调查结果,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廖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信丰县纪委向新田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检自查,严防集体资金不入账、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村内其他开销等问题。(信丰县纪委监委)